江西风采兑奖须知:
1、兑奖期限:江西电脑福利彩票自每期开奖次日起30天内(含30天)为兑奖期,超过兑奖期限视为弃奖,不予兑奖。
2、兑奖地点:单张彩票中奖金额在1500元以上(含1500元)的中奖者,必须持完整的中奖彩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登记、兑奖。
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兑奖凭证和有效身份证件,中奖者应予以配合。
中奖金额在30000元以上的,以及单张彩票中奖金额在30000元以上的中奖者,均须到省中心兑奖。
中奖金额在30000(含30000元)元以下的,以及单张彩票中奖金额在1500元以上的中奖者,可到属地福彩管理站兑奖。
单张彩票中奖金额在2000元以下(含2000元,仅指复式投注)的中奖者,可持中奖彩票直接到投注站兑奖。
3、个税缴纳:无论单式或复式投注的中奖彩票,缴税均以“注”为单位。
单注中奖金额超过1万元的,按单注中奖金额的20%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单注中奖金额在1万元以下(含1万元)的,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4、江西福彩中心地址:南昌市八一大道96号华龙大厦24楼 电话:0791-6292244 邮编:330003
5、注意事项:彩票兑奖当期有效。中奖彩票是兑奖凭证,因玷污、损坏等原因造成不能正确识别的中奖彩票,不予兑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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